李竞东

2017-11-01
来源:北京福通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之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硕士、博士学位。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高级访问学者。曾任检察官、大学特聘教授,擅长解决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在企业商务诉讼,公司风险防控、合同纠纷、商务谈判、国际仲裁等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从业20多年来,在刑事领域代理过大量成功案件,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媒体对其代理的经典案例多次进行过报道,在业界被誉为“学者型律师”。


文章及专著:2004年《人民日报时代潮》杂志第5期《正当防卫中的人权保护》,2006年《中国法学》第8期《与王泽鉴先生榷论人身权利与交易安全的价值位阶比较》,2002年4月东京大学出版会翻译日本学者山本敬三专著《民事法律思维方法》,2002年6月东京大学出版会翻译前田雅英专著《刑法总论》,2004年《人民日报时代潮》杂志第5期《正当防卫中的人权保护》,2006年《中国法学》第8期《与王泽鉴先生榷论人身权利与交易安全的价值位阶比较》。多年来李竞东律师以坚实的法律理论为基础,以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为企业、事业和个人提供了专业的、权威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获得了中外客户的高度认可和尊重。


刑事成功案例:1.2007年10月作为“故意伤害罪”袁某的辩护人,成功辩护为过失致人重伤,新疆天山区人民法院基本采纳本辩护人的意见,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决被告袁某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2.2009年4月份作为香港商人李某某合同诈骗案的辩护人,成功进行了无罪辩护。3.2011年10月作为涉嫌黑社会犯罪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成功为赵某洗清了8项涉黑罪名的指控,最后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只以所谓的“赌博罪”判赵某8个月有期徒刑并罚金1000元。4.2012年7月,作为被告人宋某诈骗案的辩护人,一审成功地为被告人洗减涉案数额,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判处宋某较轻处罚。为此顺义区检察院抗诉至二审法院,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完全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做出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联系电话:40060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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