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十一届专业委员会委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对外联络处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中共海淀区委党校名誉教师,中国中小商业企业法治人才库入选律师,曾为军队律师,空军退役中校,现为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中心主任,多次被评为海淀区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主要业务为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等,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对其代理的案件进行过报道。
近年代理的刑事典型案例:
付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轻辩护成功,部分涉案金额不能认定付某某吸收。
王某某妨害公务案,案轻辩护成功,适用缓刑,公安执法程序有瑕疵。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案,无罪辩护成功。开庭后,经辩护,检察院撤回起诉,随后做出免予起诉决定。争议焦点:是否系正当防卫。辩护重点:被告人主观上不想也没有意识到一把竹扫帚把人打成重伤;本案鉴定意见存疑。
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争议焦点:仅用一个啤酒瓶盖将一捷达车侧门划伤,能否定寻衅滋事罪。结论:应按故意毁坏财物处理。因被损车辆财产损失不足立案标准,无罪释放。
丁某某,因抓住小偷后,逼其高价买下被偷手机,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后经辩护,因敲诈财物价值不足立案标准,无罪释放。
姚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惠普牌硒鼓)被刑拘,后经辩护,因销售数额不足立案标准,无罪释放。
徐某某,涉嫌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经辩护,无罪释放。争议焦点:嫌疑人是否明知销售的是间谍专用器材且明知违法。
孙某某,因车辆让行与出租司机发生争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后经辩护,并对被害人积极赔偿,无罪释放。
李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经辩护,并认罪、悔罪并主动交纳罚金,简易程序获刑九个月。董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无罪辩护),争议焦点:是否故意致伤。结论:因过失致人伤害,且非重伤,无罪释放。
张某某,抢劫、强奸案(罪轻辩护),争议焦点:强奸还是猥亵?结论:因抢劫、强奸证据不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获刑1年4个月。
郭某,故意杀人案,少年练“一刀毙命法”捅全屋室友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两人轻微伤,争议焦点: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能否认定自首?结论:法院采纳律师意见,予以从轻处罚,判决郭某有期徒刑15年。
民事典型案例:
锡林郭勒盟鑫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纠纷案
北京白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九州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北京龙胜徽艺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北京欣东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刘某某等与北京万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北京漫动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周某某名誉权纠纷案
北京华夏乐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中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厦门文仪电脑材料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淳正飞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与优龙(北京)重防腐涂料有限公司等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案
邵某某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诉讼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装备部与韩某某等返还原物纠纷案
于某某、于某某分家析产、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许某某与中视和阳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傅某某与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斯韦思博科技有限公司与侯某某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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