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系统多条线索交叉证实,曾因“呼格吉勒图冤案”被追责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原刑警队长刘旭,已经于去年10月份自缢身亡。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系统公开的消息显示,轰动全国的“呼格吉勒图冤案”(呼市警方依据案发时间编号,称之为“4·09女尸案”)案发时,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长的刘旭,系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冯志明的部下,两人曾被当地警界称为“刑侦黄金搭档”。
多家央媒在解读“呼格吉勒图冤案”成因时,援引法学家的话称:“警方在刑侦阶段对嫌疑人呼格吉勒图残忍的刑讯逼供,毫无疑问是这起冤案的源头和罪恶开端。”当地媒体在案发之后的公开报道显示,呼格吉勒图被错抓之后,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刑警队长刘旭多次审讯年仅18岁的报案人呼格吉勒图。
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多个知情人交叉证实的情况显示,刘旭因牵涉多年前的刑事案件,于去年10月份前后被当地纪委调查并要求其“说明当时情况”。在其再次接到赴纪委配合调查的通知后不久,刘旭即“神秘消失”,包括家人在内均无法获悉其行踪。
三天后,刘旭被发现在呼和浩特市东郊的一片树林内自缢身亡。进一步消息显示,刘旭自缢前夕,系写好遗书留在家中后只身外出。外出时未携带任何证件、通讯工具和现金。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家属院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认定18岁的呼格吉勒图为重大嫌疑人,仅61天后,法院即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于5天后执行。
2005年,轰动一时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便是当年这起“4·09”杀人案。
经过媒体记者和法律界人士持续呼吁和呼格父母前后近10年的艰辛奔波,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随后多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迅速启动追责程序。
2016年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公布了对呼格吉勒图冤案负有责任的27人公开处理结果。其中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警队长刘旭被处以“严重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尽管此追责处分公开后引发舆论激烈争议,呼格父母和兄弟也公开表示对处分结果“无法理解和非常失望”,但相关部门至今并没有修正以上对27人的处分决定。
据不久前媒体报道,曾经一审参与对呼格吉勒图错误判处死刑的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两名法官呼尔查和宫静,不仅仅没有被列入以上27人追责名单,反而后来入额为专职法官,目前都已经担任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中层领导职务。
案情回顾
呼格吉勒图家人端详儿子生前照片
1996年6月10日,因为猥亵杀人,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死刑。在上午10点,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判决执行,太阳穴一枪,后脑勺一枪,一个18岁的男孩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在枪下。
1996年4月9日,在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女卫生间内,一名女子在遭到猥亵后被扼颈窒息死于女厕所内。而当时法院将报案人呼格吉勒图作为犯罪嫌疑人,经过快速询问后,61天之后法院便宣判,呼格吉勒图5天后执行死刑。
但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所有人都认为是呼格吉勒图残忍杀害了这名女子,直到2005年,连环杀人凶手赵志红被抓捕归案,在他自我交代中,其中就交代了毛纺织厂女厕所凶案的真实凶手,不是呼格吉勒图,而是自己。
案件回顾
1996年4月9日夜里,呼格吉勒图下班后,和工友闫峰到街边的小摊上小酌了两杯,在早上8点左右,两人都有一点小醉,于是离开小摊,晃晃悠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在路过一家毛纺厂宿舍的厕所,呼格吉勒图突然有了尿意,于是去上厕所,而工友闫峰在吃完饭后和呼格吉勒图分开,先回到了工厂。但是没过多久,呼格吉勒图突然慌张的向闫峰跑过来,告诉闫峰女厕所里面死人了。
厕所
于是闫峰陪伴呼格吉勒图前往女厕所再次确认,在走到厕所门口后,发现一名女子躺在地上,衣衫不整,没有任何反应。
于是两人赶紧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进行侦查,却将报案人呼格吉勒图当作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当时提出呼格吉勒图的有罪认证,就是他是如何发现女厕所里面的尸体?
虽然当时呼格吉勒图再三强调,自己是在男厕所如厕时听见了隔壁的声音才去查看情况,但是警方对于这一观点并不认同。
没有经过进一步的DNA检测,没有经过详细调查,没有拿出关键性证据……在4月11日,也就是案件发生两天后,呼格吉勒图突然做出了有罪供述,承认自己在女厕所企图对受害人实施猥亵,并最终掐住其脖子导致死亡。
负责这起案件的是当时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就这样,在不到61天后,呼格吉勒图的死亡判决结果下达,并且在5天后执行了枪决。
事件反转
2005年,在内蒙古多个地区流窜作案的连环强奸杀人凶手赵志红被抓捕归案。在审问期间,他承认作案21起、奸杀9名女子的事实,其中交代的第二笔犯罪事实就是“4·9”案件,也就是凶手被认定为是呼格吉勒图的案件。
当时处理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冯志明坚持认为案件没有处理错误,凶手确实就是呼格吉勒图,认为赵志红存在造假现象,并违规提审了赵志红。
赵志红
2006年10月底,呼和浩特市中院突然开始审理赵志红案,但是因涉及隐私并没有对外公开。当时公诉机关审理关于赵志红的10起案件中,只审理了其中的9起,将毛纺织厂的命案漏下。这一现象引发了媒体的注意,经过媒体报道,舆论发酵。
迫于外部压力,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
经再次审理,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决定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家人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9年7月30日,对于赵志红执行死刑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