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候,学校里男生追求女生的招数,可谓千奇百怪、各有千秋、别有用心。且不说给女生打开水、打饭、买零食、送各种礼物以及请看国外电影讨女生欢心,我们年级里还有又高又帅的男生,天天在狭窄的男生宿舍里,炊烟袅袅地给自己的小女朋友熬过稀饭,并装了保温桶虔诚地送到女生楼来。
由于西政女生确实太少,实为金贵,因此当时的女生楼又美其名曰“熊猫馆”。
要追到金贵女生楼里的女生,要真正赢得美人心,可不是那么容易和垂手可得的呢。必须狠下功夫、巧立名目、独具匠心。我就先讲讲我们寝室女生被追求的妙趣吧,实在是开心啊,现在回想起来,还能笑出眼泪。
我们寝室有位正宗大北京美女,从帝都考来西政的,她拥有水灵灵的大眼睛、细腻的白皮肤外加又黑又长的大辫子,说话语音温柔,能绕梁九圈,并且对大家都极其热情和耐心,着实招人喜欢,我们都亲切地称呼她“阿庄”。
我们也不知道阿庄参加了校园里一个什么活动或者什么组织,反正在这个集会过程中,她被一个刑侦系的身高1米8多东北帅哥男生看上了。于是东北男生回了男生宿舍,就绞尽脑汁地苦苦冥想:怎么才能讨我们阿庄开心和欢喜呢?
大重庆夏天就是暴热火炉,我们上学时候寝室里是没有空调的,电风扇也被严格限制用电,总而言之,总统而言之——就是干热着,灼烤着,内心和身体都在疯狂地大声疾呼“热得睡不着、热得吃不下、热得身材屌”!
东北男生抓住了这一天气特色,特别明白知晓大家都热得想吃重庆冰粉的热切期盼,并且希望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解决阿庄美眉的凉爽“刚需”,用亲手的付出来感动我们美丽的阿庄。
他在烈士墓综合菜市场里精心地挑选了制作冰粉(重庆方言叫“搓冰粉”)的冰篦子(注意,“冰篦子”可能不是专业学名,我都按照重庆方言来表述的哈),然后偷偷地,趁他们全寝室男生都上晚自习去了,自己在寝室桌子上闷声不吭地、默默无闻地、奋力勇猛地搓冰粉。
复杂工序全盘搞定、杰出成品光辉呈现之后,他立刻用清洗好的饭缸子,小心翼翼地端到我们“熊猫馆”来。此处,本律师特别提示:从刑侦系所在的一号男生楼,步行到我们唯一的女生楼,是有将近1000米的距离的,且还不论上坡坡和下坎坎,可见当时要高高手捧那么一大缸流质冰粉过来我们女生的地盘儿,有多么艰险和不易。东北男生好不容易地、满头大汗、满身热腾地到达了我们女生楼下,因为有看门老太把守,他自己也是上不了我们7楼的,只能在楼门口通过原始大喇叭放开嗓门儿狂喊:“712的阿庄、经济法系的阿庄,请出来一下,请下楼一下,请来拿你的东西”!
爱学习的本分阿庄,早早地就去教学楼上晚自习学习去也,寝室里只剩下一个新疆妞儿(留学后现在美利坚)、一个重庆妞儿(也是北京律师、现在正在美国再次充电读书)和最不争气的我。对,就是只剩我们三个最调皮捣蛋最不爱学习的小主儿在寝室里聊大天、侃大山、读小说。一听楼下有男生喊我们阿庄,并且是说要下楼拿东西,我们肯定得亲自出面帮这个忙啊,急人之所急嘛。
于是我们派出新疆的这个全寝室最最年幼的小妞,下楼去帮阿庄把东西带上寝室来。新疆妞急哄哄地跑下楼去,在把门老太那个关口小屋里把东北男生给阿庄的虔诚大礼给端了上来。
我们仨,打开饭缸盖儿一看,居然是天赐清凉、无敌美味的正宗重庆冰粉啊!三个人眼睛都亮啊!那个心情真的是不摆了(“不摆了”,此重庆方言为“无以言表的兴奋”之意)。我们三个兴高采烈地拿出自己的饭缸,把刑侦娃送来的满满一缸冰粉给瓜分啦,一边吃着美味凉快的红糖冰粉,我们还一边自我安慰和自我解释地讨论:“阿庄肯定不喜欢吃这个东东,她那么温柔贤淑和善解人意,即便知道了,也不会怪我们仨的,肯定不会怪罪的哈”。
我们开开心心地把一缸冰粉吃得精光,又派新疆小妞把刑侦强壮饭缸给还回去,她拿着饭缸下楼去给东北男生时候,还不忘补充和叮嘱别人:“我们阿庄非常非常喜欢吃你这个冰粉,但是她现在在水房洗头发,不能下楼来亲自感谢你啊,下次还可以继续送过来给她吃啊!”
可怜的蒙在鼓里的并且在当时激动不已的爱情幸福泡泡漫天飞的那个刑侦系东北男生,在此次之后,又给我们寝室送来过好几次亲自做的爱情满溢幸福飘飘牌儿自制重庆冰粉。
因为阿庄一直发奋图强地抓学业(她过于勤奋——以至于勤奋的孩子现在在北京市检察院系统工作),我们三个自由散漫小公主每次都把冰粉瓜分光,并且日日对阿庄不露任何马脚,也不透露任何风声,就这样,东北男生不屈不挠地坚持不懈地送了一周多的冰粉过来,却一次也没有见过我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阿庄,终不得已,惘然无望兼内心迷茫地放弃了幸福爱情搓搓搓(冰粉)这一伟大虔诚盛举。
而我们的阿庄,也浑然不知——在那年那月那些美好清纯的时光里,曾经有一个男生,那么那么单纯那么那么真心地爱过她。
至于我们三个女罪人,一直把这个秘密隐藏在心里,谁也不敢去提及,更不敢面对我们可爱的阿庄提起。生如夏花,那些美好的花儿岁月已然逝去,我这个无可原谅的只求阿庄饶恕的罪人,把这个“最美丽的错误”和那个冰粉男生此生“最悲催的哀伤”记录下来。
惟愿,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文中照片系作者本人:曾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