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这一年,人人都活得艰难。眼下疫情似有卷土重来之势,能活着,已殊为不易。
这种不易,不只是平民。连贪官也不易,比如贪了17个亿、养了100多个情妇的赖小民,近日被天津二中院一审判死。杀个贪官好过年。网上一片欢腾。

赖小民案,会否有二审,会否判死缓,理论上不无可能。但作为一个标志性判例,赖小民几乎难逃一死。果如是,赖小民算是近些年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贪官了。屈指一数,近二十年来,因为贪墨被杀头的巨贪,也不过成克杰、胡长清了。
大家沉湎于巨大的想象,赖小民贪得的17亿,是个啥概念。据说这些钱,堆起来有接近四十层楼的高度。
前两天微博上的一个热搜是,如果你中了5000万,会是什么样?对于芸芸众生来讲,会有进入另一个二次元世界般的梦幻感吧。而赖小民,一搞就是17亿,相当于普通人做了36场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梦。他若不死,天理何在?留着一条命,默许贪官前赴后继?
赖小民检举揭发了很多人,属于有重大立功表现。贪17亿足够判死刑17次,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死刑1次,因此他还得死,死16次。
赖小民一审领死,说来也不值得大喜过望。
首先,赖小民贪腐搞到的钱,也许不止17亿多。
办案和定罪讲究证据,没证据的或压根儿不知道的,可能不会放进去。行贿的人也鲜见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给某个贪官送了多少钱。然后是,赖小民二十二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三起受贿犯罪数额分别为2亿元、4亿元、6亿元,另有六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4000万元以上。
谁会有那么多钱,谁能有那么多钱去行贿赖小民?这些送出去的钱,有多少是靡费公帑?既然是损失,是否得到了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