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司法局拟给予周泽律师停业一年处罚 引热议

林红
2020-12-23
来源:大白新闻

12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拟给予律师周泽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该机关认为周泽存在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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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显示:经调查核实,2020年1月17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合肥公安办吕先三律师的套路”的文章,文章中配有合肥视侦支队办案区讯问三室二的视频截屏,并附上文字“警:我们现在要把他们几个搞到位,领导批示的按照上海那一套给他搞到位!”的文字,同时文章中配有罪嫌疑人梅泉“罚站37分钟”文字的照片以及标有“检察院”水印的“梅泉的笔录”;2020年3月20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周泽:吕先三案,公诉人问题大了!”的文章,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标注“第9次按压手铐持续23秒”;2020年8月22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周泽:合肥十几个律师的侥幸”的文章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标注“第9次按压手铐持续23秒”并在文章中披露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案卷中的笔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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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认为:“你(周泽)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给予你(周泽)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周泽称,他已经向朝阳区司法局提出了听证要求,如果将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他会申请复议或诉讼,也会向全国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等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寻求帮助。


周泽简历


周泽,1969年生,贵州开阳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法制日报记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1990-1994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1994-2002年,在《法制日报》从事编辑、记者工作;


2002-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


2002-2009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执教,主讲法理学、新闻法。


1999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2003年开始执律师业;


2008年至2015年,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15年至今,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吕先三案”回顾


据此前媒体报道,因代理徐维琴、邵柏春(包括以他人名义)与李光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安徽当地律师吕先三于2018年3月15日被以涉嫌诈骗罪传唤,并于次日被刑拘。此前,徐维琴、邵柏春等人已以涉嫌诈骗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立案。


2018年4月13日,合肥市公安局对已被关押了28天的吕先三提请批捕,合肥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于4月20日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之后,合肥市公安局向合肥市检察院及安徽省检察院申请复议、复核,两级检察院均认为对吕先三不予批捕的决定并无不当,并先后于5月2日、5月14日维持了对吕先三的不予批捕决定。


后来,在证据没有实质变化的情况下,合肥市检察院在公安机关对吕先三移送审查起诉时,仍然对吕先三提起了公诉。2019年10月24日,被控帮助“套路贷诈骗”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吕先三,一审被以诈骗罪判刑12年。吕先三认为自己是正常代理,没有违法,也没有犯罪,随即提起上诉。


11月17日,安徽省高级法院二审宣判,认定吕先三构成诈骗罪,但因犯罪数额调整,且诈骗未遂,遂判处吕先三有期徒刑3年。


律师界的异议


律届新生微信公众号:自己的当事人被刑讯逼供,律师获取视频后公布于众,没想到引来拟停业一年的处罚,这不就是明摆着说,官家刑讯逼供有理,律师曝光有错么?


任何一位有良知的律师,面对办案中的公检法违法行为,绝不应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选择默不作声,而是奋起举报和投诉。也有律师会问,投诉有用吗?我的回答是,律师投诉公检法违法不一定有用,但你不投诉,绝对没用。


不投诉,只会让公检法认为,律师办案,用处不大。投诉,至少,让公检法觉得,自己的违法,有人盯着,任何一起违法行为,有律师时刻准备着揭露,这样,起码他们违法时有所忌惮和避讳,而不是毫无顾忌、毫无底线。


张千帆教授:如今不解决违法问题,而是解决揭露违法的人。


斯伟江律师:州官可以刑讯逼供,百姓不能网络揭露?


袁裕来律师:鄙人以为,应该被追究责任的是违法办案的公安机关,而不是揭露违法行为的辩护律师,况且法院生效裁决已经确认公安机关指控的主要罪名不成立。


范忠信教授:把法律当真了用,坚守法律底线,信守职业伦理的律师。


易延友教授:得知周泽律师被投诉和即将被处罚的消息,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惊。周泽律师是一个既有正义感、也有相当高的专业造诣,同时又对律师庭外言论有较为深刻把握的资深律师。曾经听他说过,他的每一条微博都要斟酌三五个小时,这应当是他能够多年来不断发微博而还能生存下来的基本原因,也充分表明他的每一条微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至少在他看来应当是能够经得住事实和法律考验的。吕先三案我虽不怎么关注,但经多名律师辩护,从一审到二审,罪名和刑期都发生的明显的变化,说明当初公安机关对吕案的定性的确是有问题的。律师了解到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有刑讯逼供行为,将其公之于众,只要不是凭空捏造,即使产生了影响,也不属于不当影响。以周泽律师在吕案中的作为对其发难,这个世界上以后不再有敢于为当事人喊冤的律师!希望有关机关坚守法律底线,为中国的司法正义、为少几个冤假错案,留住周泽律师的执业权利!


段万金律师:周泽律师每一次辩护我都感觉是在以命相搏,让人钦佩,他是在以自己的行动践行并捍卫一个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理想和所剩不多的尊严。


丁海洋律师:对周泽律师的处罚,我仅代表我个人表示反对。如果不是周泽公布刑讯逼供的录像,吕先三案子二审能改判吗,错案不就做成了吗?周泽是在帮助法院纠错,而非干扰司法审判。揭露违法行为却要受到处罚,天理何在?


周君红律师:这是真的吗?家门周泽大律师是我的微信好友,此前因为该案件被迫在网上公布当事人被刑讯逼供的视频,最后当事人由一审被判13年,二审成功改判3年。如果是因为这样被停业处罚,倒也是值了!毕竟律师停业一年让当事人少坐十年牢,倘若是我辩护,我也会这么做。只是太委屈周泽律师了!


谢政敏律师:出师大捷身却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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